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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亳(谯)自然资规告字(2022)3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²、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2022-17 |
庄周路西、利辛路南、霍香路北 |
114111.8(171.168) |
商住(商服不大于10%) |
≤2.0 |
≤25%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44460 |
8892 |
200 |
2022-18 |
光明路南、张良路东、艾叶路北 |
66194(99.291) |
商住(商服不大于5%) |
≤2.0 |
≤25%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25470 |
5094 |
200 |
2022-19 |
芍花路南、望州路西 |
31946.8(47.920) |
商住(商服不大于5%) |
≤2.0 |
≤25%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2500 |
2500 |
2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2022年8月9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8月9日,到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8月9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9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8月9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2年8月17日17时。
六、挂牌时间为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9上午10时止,拍卖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上午10时,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一)2022- 17号地块内配建不少于9个班的幼儿园,2022-18号地块内配建不少于6个班的幼儿园,并按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小区新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标准的函》(教秘〔2018〕449号)所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幼儿园工程和装修等竣工完成后,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符合条件后开发企业将配建幼儿园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办理转移登记,转移后按划拨用地管理。
(二)以上出让的三宗国有建设用地含配套建设的地下车位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人防工程)。
(三)由谯城区政府负责,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17〕199号)要求,监督落实公告三宗地须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
(四)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2022-17 地块建设周期均为36个月,2022-18、2022-19地块建设周期为24个月。
(五)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23608041030000001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4001888608050596374
开户行:徽商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2710101021000003553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2房间)
联系人: 杨胜闪 联系电话: 0558-5523816、5520602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