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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利土储告字[2021]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起始价 增价幅度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GT[2021] 65 |
规划腾飞路北侧 晴岚西路西侧 |
54.65 |
工业 |
≥1.2 |
≥40% |
≤15% |
50 |
540 |
540 10 |
|
GT[2021] 66 |
子胥大道南侧 创业路西侧 |
38.52 |
工业 |
≥1.2 |
≥40% |
≤15% |
50 |
380 |
380 10 |
|
GT[2021] 67 |
世纪大道东侧 禾丰食品南侧 |
23.54 |
工业 |
≥1.2 |
≥40% |
≤15% |
50 |
230 |
230 10 |
|
GT[2021] 68 |
规划仁和路东侧 高新路北侧 |
21.58 |
工业 |
≥1.2 |
≥40% |
≤15% |
50 |
210 |
210 10 |
|
[特别提示]
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竞买人只允许单独申请,不允许联合竞买。
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30日17时前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3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2021年12月31日8时至2022年1月10日17时。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以上四宗工业用地为“标准地”出让,符合《亳州市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亳政办秘【2021】8 号)的要求,“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投资强度不低于 200 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 5 万元,能耗标准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应满足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四)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利辛县经开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五)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0天内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报县经开区工业项目规委会审议,逾期将处以1万元/亩的违约金(政府原因影响除外),此款由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管落实。
(六)土地开发程度:“三通一平”。
(七)土地交付: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交付手续,此款由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管落实。
(八)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不能按期开工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处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5‰的违约金,此款由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管落实。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8—8803252、13515686296、13505665678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3400188770805300629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10063336561001000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辛县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182712160230
开户行:中国银行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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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农业银行利辛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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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工商银行利辛支行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