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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高级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
澄清说明
一、采购人:利辛高级中学
二、采购代理机构: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利辛高级中学学校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 (项目编号:LXCQ2021017号、LXCQ2021019号),首次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7月7日。
四、澄清说明事项
1.一楼食堂开标时间修改为2021年7月29日9 时 00分,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6、投标人根据标段的特点,综合考虑,只能针对一个标段投标。 |
现修改为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6、投标人根据标段的特点,综合考虑,两个标段均可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先开一楼,再开二楼。若一楼食堂中标,二楼食堂则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
企业认证 (12分) |
(3)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
现修改为
企业认证 (12分) |
(3)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
4.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
获奖情况 (18分)
|
((2)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等级证书(A级单位)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等级证书(A级单位)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累计得分不超过6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红章) 注:上述荣誉或奖项必须是颁发给投标人主体公司的(投标人分支机构或项目点所获奖项或荣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等评审内容的,需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现修改为
获奖情况 (18分)
|
((2)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等级证书(A级单位)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等级证书(A级单位)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累计得分不超过6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红章) 注:上述荣誉或奖项必须是颁发给投标人主体公司或其所经营的食堂(投标人分支机构所获奖项或荣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及获奖食堂的经营合同和校方证明,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等评审内容的,需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5. 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楼食堂为3万元;二楼食堂为2万元)、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收取)及其他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和合价中不得单列。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内。
此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与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
利辛高级中学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