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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庄子梦蝶苑9套住宅用房、现代牌轿车一辆及蒙城县城区部分商铺17处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我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决定将蒙城县庄子梦蝶苑9套住宅用房、现代牌轿车一辆及蒙城县城区部分商铺17处房屋租赁权向社会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委托人:蒙城县梦蝶公用事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蒙城县漆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蒙城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拍卖人:安徽金联拍卖有限公司
二、拍品详情:
蒙城县庄子梦蝶苑9套住宅用房(精装修)拍卖明细表 |
|||||
序号 |
拍品名称 |
面积(㎡) |
楼层 |
总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15号楼105室 |
100.1 |
1/6F |
46 |
5 |
2 |
15号楼206室 |
100.1 |
2/6F |
43.5 |
5 |
3 |
15号楼306室 |
100.1 |
3/6F |
43.5 |
5 |
4 |
15号楼405室 |
100.1 |
4/6F |
41 |
5 |
5 |
15号楼406室 |
100.1 |
4/6F |
41 |
5 |
6 |
15号楼505室 |
100.1 |
5/6F |
40 |
5 |
7 |
15号楼506室 |
100.1 |
5/6F |
40 |
5 |
8 |
15号楼605室 |
96.68 |
6/6F |
35 |
5 |
9 |
15号楼606室 |
96.68 |
6/6F |
35 |
5 |
蒙城县17处房屋租赁权拍卖明细表 |
|||||||
标的序号 |
拍品名称(房屋坐落位置) |
面积(㎡) |
层数 |
租赁期限(年) |
年租金起拍价(万元) |
拍租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0 |
一里白门面(东1) |
159.14 |
1F |
3+2 |
5.5 |
2 |
|
11 |
一里白门面(东2) |
17.5 |
1F |
3+2 |
0.61 |
2 |
|
12 |
一里白门面(东3) |
123.9 |
1F |
3+2 |
4.3 |
2 |
|
13 |
蒙城县供电公司收费大厅北(南3) |
34.98 |
1F |
3+2 |
2.3 |
2 |
|
14 |
蒙城县供电公司收费大厅北(南4) |
69.96 |
1F |
3+2 |
4.6 |
2 |
|
15 |
蒙城县供电公司收费大厅北(南5) |
69.96 |
1F |
3+2 |
4.6 |
2 |
|
16 |
蒙城县供电公司收费大厅北(南6) |
33.99 |
1F |
3+2 |
2.3 |
2 |
|
17 |
蒙城县供电公司收费大厅北(南7) |
111.54 |
1F |
3+2 |
7.9 |
2 |
|
18
|
蒙城县供电公司收费大厅北(南8) |
69.96 |
1F |
3+2 |
5.2 |
2 |
|
19 |
蒙城县供电公司收费大厅北(南9) |
34.98 |
1F |
3+2 |
2.6 |
2 |
|
20 |
蒙城县供电公司收费大厅北(南10) |
34.98 |
1F |
3+2 |
2.6 |
2 |
|
21 |
蒙城县供电公司收费大厅北(南11) |
34.98 |
1F |
3+2 |
2.6 |
2 |
|
22 |
蒙城县供电公司收费大厅北(南12) |
62.08 |
1F |
3+2 |
5.3 |
2 |
|
23 |
长虹宾馆院内(原浴池) |
44.8 |
1F |
3+2 |
0.3 |
2 |
|
24 |
长虹门东侧(东) |
14.32 |
1F |
3+2 |
1.1 |
2 |
|
25 |
长虹门东侧(中) |
70.62 |
1F |
3+2 |
2.3 |
2 |
|
26 |
长虹门东侧(西) |
35.63 |
1F |
3+2 |
1.2 |
2 |
|
一辆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拍卖详情 |
||||||
序号 |
车辆 |
车辆品牌及规格型号 |
车辆识别代码 |
注册日期 |
起 拍 价(元) |
拍卖保证金 |
牌号 |
(万元) |
|||||
27 |
皖SB9655 |
北京现代牌 BH7203AY |
LBENFAKC69X044278 |
2009/12/21 |
3700 |
0.5 |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近两年产权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均可参加竞买。
四、拍卖方式及买受人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拍卖采取现场竞拍的方式,最高报价者确定为买受人,买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报名、标的物现场勘查时间及现场拍卖时间和地点
1、意向竞买者可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14日17时止到蒙城县和谐家园大门口国春堂大药房店后,办理竞买人登记、资格确认和报名等手续。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交款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等资料(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
2、标的物现场统一勘查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14日
3、本次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2月16日14时在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智慧城市三楼)举行。
六、竞买保证金
1、报名前按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意向竞拍人请于2021年12月14日17时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保证金一次性汇入到指定账户(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回单要妥善保管以便报名及竞拍不成功时退还使用。
2、报名前先缴纳规定的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竞拍人,可以按交纳保证金数额,参与任一个相同保证金下不同标的的竞拍,超出保证金效力的竞价将不予确认。但成交标的的个数不能多于竞拍人所交纳竞拍保证金的份数(即:如成交标的的个数等于保证金的份数,竞拍人则不能继续参与其他标的的竞拍)。
3、缴纳竞拍保证金到如下账号:
(1)1-9号标的
账户名称:蒙城县漆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蒙城支行
银行账号:1812 0895 0727
(2)10-26号标的
账户名称:蒙城县梦蝶公用事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号:2710201021000239889
(3)27号标的
账户名称:蒙城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户:1311322309249000163
竞拍成功后,1-10号标的、27号标的原缴纳的保证金随即转为成交款;10-26号标的原缴纳的保证金随即转化为履约保证金。竞拍未成功的,在15个工作日内凭银行交款回单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七、成交款交纳时间
买受人竞拍成功后,成交款须在成交确定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不按期交纳成交款的,视为放弃签约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八、其他要求
(一)产权办理:
1-9号标的由委托方提供产权办理所需的资料给买受人,以便其做产权登记。买受人凭资料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在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照不动产登记条例执行。
27号标的的由委托方提供产权办理所需的资料给买受人,以便其做产权过户登记等手续。买受人凭资料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在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二)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0-26号标的用于商业批发及零售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餐饮、铝合金加工等行业经营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三)租赁期限:
标的10-26租赁期限为3年+2年;承租人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首年租金后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到后,如承租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履约状况良好,并愿意继续承租,经出让人同意,可续签租赁合同(在租期到期前三个月与出租方签订续租合同,续租租金标准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后制定)。
九、本项目拍卖事宜详见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张先生15256737568 15224616373
联系地址:蒙城县和谐家园大门口国春堂大药房店后
蒙城县梦蝶公用事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蒙城县漆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蒙城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金联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
敬请各位竞买人注意:
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拍卖会竞买人须知,并对自己在拍卖中的行为负责;凡登记参加竞拍的竞买人,均视为认可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须知,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竞买人须知履行各项义务,否则将负相应法律责任。
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竞买人须知)
一、本公司的一切拍卖活动都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一切活动都遵守我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本次竞买须知对拍卖标的有关情况的表述,以及委托人、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文字、图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事先仔细查看标的的现状,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拍卖现场一经应价,即承认拍品现状,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标的以委托方提供的数据为准,且均已展示,标的以现状为准。
三、竞买人凭身份证和交纳保证金的票据领取号牌进入会场。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会场秩序,不得有涉黑、涉恶行为。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影响拍卖师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将取消竞买人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拍卖师是拍卖会法定的主持人,可以宣布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并有权根据现场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本次拍卖会为增价形式的无声拍卖,即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然后由竞买人应价,竞买人只举号牌不叫价,即表示按照一个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人也可跳价,即超过一个加价幅度叫价,如有两个竞买人同时应价,则以拍卖师点号为准。
五、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但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失去约束力。本次拍卖会为有底价拍卖,如竞买人竞价未达到底价,拍卖师即宣布不成交。对超出底价的最高应价,拍卖师连报三次最后应价(叫价)后落槌成交,最后的应价者即为买受人。
六、请竞买人保管好自己的号牌,如遗失或被他人使用,责任由领取该号牌的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没有举号牌或以其它方式应价无效,也不得拿自制的号牌应价。
七、竞买人竞买成功,须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字。如委托他人参与竞买,须本人提前一天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经本公司认可后,方可办理拍卖成交手续。
八、拍卖成交后,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随即转为部分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成交款不足部分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当已确认所有的价款支付完毕后,方可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如买受人不能按期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或者反悔,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还可根据《拍卖法》第39条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九、1-9号标的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移交。拍卖成交的房产由委托方提供登记需要的手续,在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税费按照不动产登记条例执行。买受人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如新核发的权属凭证上所记载的面积与拍卖资料中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材料记录的面积有差异时,以政府登记部门核定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买受人不得因其差异而主张任何权利。
十、10-26号标的成交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①交款期限:承租人须在五日内缴纳一年期租金,逾期未缴款作违约处理并扣除保证金;②计租时间: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以《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为准。
租金交清后,承租人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后,由委托单位负责移交房屋。提示:以上拍租标的面积等以现状为准,不与竞租价格挂钩。竞租成功后标的相关具体租赁要求以与委托单位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为准。该批门面房用于商业批发及零售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
承租户对房屋的外观装修必须符合物管统一规定,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须符合要求。租赁期内房屋装修及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装修须经委托方批准后方可进行,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水、电如须增容经批准后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合同期满后,所有装修及户外门头店牌产权归业主单位所有。房屋所涉及的水、电、物业、通讯、宽带、门前“三包”及治安等费用,按《合同》规定,承租人自行缴纳。
房屋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转租,如与报名登记的营业执照户名不一致时,以约定的处罚条款和措施为准。房屋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物业公司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承租人须依法文明经营,其他约定事项,以《合同》条款为准。
十一、27号标的成交款、佣金、注意事项、提车、过户及免责提示等:
1.竞买人竞拍成功,即成为买受人。买受人须当场签定《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车辆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车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车辆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履约保证金。
2.竞买人须自行查询车辆发生的违法、违章记录并在竞得成功后自行消除,由此产生的罚分、罚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车辆逾期年审的,由委托人提供材料,买受人自行补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罚分;车辆交强险脱保的,待交强险续保生效后,买受人方可提车。
3、本次拍卖的车辆均以现状展示及拍卖,无售后服务、无销售发票;车辆商业保险及车辆号牌均不在拍卖范围内,车辆过户后原车辆号牌由车管部门收回。
4、车辆涉及补审、交强险续保、维修、改漆、过户等事宜的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买受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到展示现场对车辆现状、配置和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查验,并慎重出价。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此知悉和接受,对发布的车辆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委托人、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此为由的退车要求。
5、买受人办理完成成交确认和付款手续后,签署《提车过户承诺书》,凭《提车过户承诺书》、《成交确认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到委托方处提车和车辆资料移交手续。买受人在提车时,若车辆无法启动,需要拖移车辆、更换电瓶或维修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
6、拍卖成交的车辆以现状移交,买受人自提车之时起,车辆出现的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内造成的碰撞、损毁及第三者责任和车辆提取后产生的道路安全责任、交通违法记录、车辆的损毁、维修及其他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完全承担。
7、买受人相关资料、手续不符合所竞买车辆过户条件的不能办理提车。因买受人原因致使逾期提车的,应支付停车费用,每逾期1日支付200元,在过户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时,委托方有权收回车辆,同时,买受人需承担车辆丢失、损毁等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本次拍卖车辆的过户手续,须由买受人自行至车辆辖区车管所办理并开具交易发票,办理过户(或提档)涉及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拍卖人协助提供车辆过户必要材料。
9、自提车之日起买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并将已过户证明资料送交拍卖人。车辆过户完毕后,买受人须提供过户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原件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提取车辆或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的,每逾期1日应支付违约金200元,违约金从过户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时,委托方有权收回车辆,同时,买受人需承担车辆丢失、损毁等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免责提示:
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的非车籍地户籍的个人竞买人或注册地在车籍地以外的单位,拍卖成交后车辆无法在车籍地过户,买受人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车管所提档、落档政策(如“排放、车型、年限”等准入标准),自行查询车辆尾气排放。承诺可以提档和落档,否则将做违约处理,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每个标的的报名费及材料费为贰佰元。
十三、需要开交易发票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十四、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558—7683301。
十五、未尽事宜,以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竞买人(代理人)知悉并认可上述条款后签名:
蒙城县梦蝶公用事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蒙城县漆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蒙城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金联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