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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辉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EPCO项目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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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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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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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次答疑澄清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9分0秒

是否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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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4 17: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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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天0小时1分
  • 初次见证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7-24 17:44:2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4分
  • 最终见证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7-24 17:48:5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辉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EPCO项目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2次)

项目名称

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辉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EPCO项目

项目编号

BZGY2024GC56301

招标人

涡阳县曹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政府(019县道东)

招标联系人

宿主任

联系方式

18356035767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青牛广场东侧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杨工

联系方式

0558-7210236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各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辉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EPCO项目(项目编号:BZGY2024GC563号)现就本项目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1、本次投标拟三家公司组成联合体。其中公司A负责牵头,负责70%施工工作及运营工作并提供运营业绩,公司B负责30%施工工作并提供建造师业绩,公司C负责设计工作并提供设计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须在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中明确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内容,如具体分工内容未明确或明确的分工与企业具有的资质不相符则不予认可。 问题2、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项目规模”与初步设计中的“6.2 建设内容”项目不一致,请问以哪个文件为准? 回复:以初步设计为准,但不包含初步设计中红色辉山文创产业园。 问题3、招标文件附件中为何没有工程造价清单? 回复:工程造价清单由中标单位出具施工图设计后由招标人选择 1 家造价编制单位,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进行编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2.4条。 问题4、在招标文件1.4.1中关于例:投标截止月份为2024年8月,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5月-2024年7月或2024年6月-2024年8月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这一点有异议,在8月上旬之前上海社保局提供不出7月已缴费证明,这样上海公司就不能投标。想问下,显示的6月已缴费,7月已登记是否认可。附件上传一人7月初显示的6月已登记。 回复:予以认可。若中标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人员2024年7月份养老保险证明交由招标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问题5、单位提供的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为纯设计业绩,无竣工验收报告,可否用审图合格证替代? 回复:不可以,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此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文件为准。 2024年7月24日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开标时间变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涡阳县曹市镇人民政府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4日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第1次答疑澄清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0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0分0秒

是否逾期:

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辉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EPCO项目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辉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EPCO项目

项目编号

BZGY2024GC56301

招标人

涡阳县曹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政府(019县道东)

招标联系人

宿主任

联系方式

18356035767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青牛广场东侧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杨工

联系方式

0558-7210236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各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辉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EPCO项目(项目编号:BZGY2024GC563号)现就本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以本答疑澄清中的“附件: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为准。 此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文件为准。 2024年7月19日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开标时间变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涡阳县曹市镇人民政府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9日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