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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云栖苑10KV供电工程第1标段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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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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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云栖苑10KV供电工程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古井云栖苑10KV供电工程第1标段

项目编号

BZSJ2024GC53201

招标人

安徽古井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亳州市谯城区药都大道府南花园5号楼401

招标联系人

牛侠

联系方式

15855890290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张军

联系方式

0558-5520951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古井云栖苑10KV供电工程(项目编号:BZSJ2024GC532号),现将答疑回复文件发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10页1.4.1第5条的 (4)如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应提供第一类证明材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 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提供第二类任意证明材料或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如无法提供第一类证明材料,须提供第二类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当中的竣工日期时间为准。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上建造师(项目经理)的名字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提问: 招标文件第10页1.4.1第5条的: 1.“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配电专业承包工程多数属于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的没有挂网,网上查询不到,有甲方发放的中标通知书可以吗?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施工许可证上面施工单位显示的是总包单位名称, 配电项目属于专业承包,施工许可证上不体现,可以用吗?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 3.“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这个证明材料具体指什么呢? 回复: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出具的材料是指:能够反映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企业名称、项目经理名称、中标或合同金额等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2、招标公告中要求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中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是否可以修改为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 3、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回复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答疑、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回复文件为准。 安徽古井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7月24日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开标时间变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安徽古井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4日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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