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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鲲鹏湖水街项目钢筋、混凝土采购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蒙城县鲲鹏湖水街项目钢筋、混凝土采购第1标段 |
项目编号 |
BZMC2024GC54701 |
招标人 |
蒙城县天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安驰大道与梦蝶路交口东200米路北 |
招标联系人 |
胡工 |
联系方式 |
0558-7621617 |
招标代理机构 |
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葛工 |
联系方式 |
0558-7820098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投标人承诺(满分6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承诺:“每批次所供货物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按规范要求提供:(1)出厂合格证(2)见证取样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得6分。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调整为: “第1标段:投标人承诺:“每批次所供货物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按要求提供:(1)出厂合格证;(2)出厂检测报告。”的,得6分。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第2标段:投标人承诺:“每批次所供货物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按要求提供:(1)出厂合格证;(2)配合比检测报告;(3)原材料检测报告;(4)外加剂检测报告(如供货混凝土中含有外加剂则需提供)。”的,得6分。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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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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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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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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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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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蒙城县天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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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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