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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5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古井魏王路至北一环段)项目第2标段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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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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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5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古井魏王路至北一环段)项目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G105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古井魏王路至北一环段)项目项目 项目编号 BZQC2022GC050001
招标人 亳州市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 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1369号
招标联系人 李阳 联系方式 18133357610
招标代理机构 亳州金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亳州市谯城区元参路与花戏楼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6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侯工 联系方式 17756746089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现将本项目有关问题及重复问题修改澄清如下:(一)修改内容部分 1、关于评标办法中企业奖项内容 “企业奖项(满分4分): (1)企业所承建的公路工程(不包含隧道工程)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优质工程(李春)奖的,有 1 个得 3 分,满分 3 分; (2)企业所承建的公路工程(不包含隧道工程)获得获得过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具体名单附后)】的,每个奖项得 0.5 分,满分 1 分。 备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和颁奖网站公布的获奖结果网页截图,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不重复加分。” 修改为: “企业奖项(满分4分): (1)企业所承建的公路工程(不包含隧道工程)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优质工程(李春)奖的,有 1 个得 3 分,最高得4 分; (2)企业所承建的公路工程(不包含隧道工程)获得获得过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具体名单附后)】的,有1个得 1分,最高得2 分。 备注: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扫描件)和颁奖网站公布的获奖结果网页截图以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不重复加分。 ②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体现投标人为参建单位的,获奖不予认可。若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没有体现是否作为承建单位获奖,但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予以赋分,否则不予赋分。” 2、关于评标办法备注内容 “注:①企业奖项: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和颁奖网站公布的获奖 结果网页截图,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以上奖项是指:公路工程(不包含隧道工程)。” 修改为: “注:①企业奖项: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扫描件)和颁奖网站公布的获奖结果网页截图以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以上奖项是指:公路工程(不包含隧道工程)。” (二)澄清内容部分 提问1:请明确投标保函中的标段编号是否填写“BZQC2022GC05001”“BZQC2022GC05002”,标段名称是否填写“G105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古井魏王路至北一环段)项目第一标段”“ G105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古井魏王路至北一环段)项目第二标段”? 回复:如使用投标保函,标段编号:一标段填写“BZQC2022GC050”或“BZQC2022GC05001”均可,二标段标段编号填写“BZQC2022GC050”或“BZQC2022GC05002”均可;标段名称:一标段需填写“G105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古井魏王路至北一环段)项目第一标段”,二标段需填写“ G105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古井魏王路至北一环段)项目第二标段”。 提问2:我公司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录入并可完全体现评审因素,是否附网页截图即可,无需再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招标公告“1.5企业信用”及投标人须知正文1.4.4项内容是否提供承诺书即可,查询结果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为准,标书中无需附网页截图? 回复:无需附网页截图,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提问4:招标文件P104页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下注明“按招标文件要求附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取样员或试验员等人员材料”,请问除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是否无需附人员简历表,资料附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后即可? 回复:是的。 提问5: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 请问,招标文件27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要求配置的人员可否在投标阶段不再提供,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回复:本项目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6:招标文件第25页: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本项目不作要求,请问招标人,投标文件第107页“(二)近年财务状况表”表格以及备注要求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否无需附?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7:招标文件中第111页,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中的受益人(即招标人)为“亳州市谯城区交通运输局”还是“亳州市谯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请明确! 回复:亳州市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提问8: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要求投标人导入“清单封面扫描件”,但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清单封面的格式。请招标人提供清单封面的格式,若不提供,是否可以由投标人自行制作? 回复:按惯例投标人自行制作导入。 提问9: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要求导入“总说明文件”。请问招标人“总说明文件”中的内容是以招标文件第 83 页“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还是以工程量清单中“清单编制说明”中的内容为准? 回复:以工程量清单中“清单编制说明”中的内容为准。 提问10:一、二标段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中,五、其他说明,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而清单100章总则拌和站一座,第四册图纸中给出拌和站一处,请问是以商品混凝土为准,还是以自建站为准。 回复:本项目桥梁部分混凝土按商品混凝土计取,其他部分混凝土按自建拌合站计取。 提问11:除八张附表外,施组正文中能否出现图片和表格。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具体要求详见评标办法中5.否决投标的情形第(23)项。 提问12:G105亳州段一级公路工程1、2标段,招标文件中工期为730日历天,图纸中第十一章施工组织设计工期为2022年12月-2025年6月。请明确,以那个工期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730日历天为准。 提问13:关于本项目第一、二标段安全生产费取费基数及费率。 回复:安全生产费用按第100章至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5%计取。 提问14:关于本项目第一、二标段建筑工程一切险取费基数及费率。 回复:建筑工程一切险按100章至7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合计金额的2.5‰计取。 提问15:关于本项目第一、二标段第三者责任险取费基数及费率。 回复:第三者责任险按100张至7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合计金额的1.5‰计取。 提问16:获奖中“不含隧道工程”,是否可以理解为隧道工程获奖?如果获奖项目为公路工程,公路中包含隧道,奖项是否可以认可。 回复:单独的隧道工程获奖不予认可;承建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包含有隧道工程的,获奖予以认可。 提问17: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及其他管理人员是否只需提供社保证明即可,无需提供个人工资表,个人工资表涉及到个人隐私。 回复:个人工资表提供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如涉及隐私,可以对工资金额内容进行不显示处理,但需体现出评审因素。 提问18:根据招标文件P50企业奖项“(1)企业所承建的公路工程(不包含隧道工程)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优质工程(李春)奖的,有 1 个得 3 分,满分 3 分;”,我单位获得过“你单位参建的××公路荣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称号,但是我单位是该项目其中一个标段的是施工总承包单位,该标段交工验收证书上的施工单位也只有我单位一家,该获奖具有获奖证书、颁奖网站公布的获奖结果网页截图及颁奖文件,请问该获奖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回复:以本澄清文件修改部分内容为准。 提问19:根据招标文件P50企业奖项“(2)企业所承建的公路工程(不包含隧道工程)获得获得过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具体名单附后)】的,每个奖项得 0.5 分,满分 1 分。”我单位承建的公路项目获得2018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金奖海河杯”,天津市建设工程优质工程“海河杯”奖,是天津市建筑行业评选的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金奖海河杯”更是其中的精品工程奖。“金奖海河杯”工程参照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规模条件,由评委会从入选“海河杯”工程中推荐产生,其数量一般为10至15个,同时该获奖具有获奖证书、颁奖网站公布的获奖结果网页截图及颁奖文件,请问该获奖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回复:满足评审要求,可以得分。 提问20:关于招标文件第50页2.1.1企业荣誉中企业奖项第(2)条:企业所承建的公路工程(不包含隧道工程)获得获得过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具体名单附后)】的,每个奖项得0.5分,满分1分。 请问: 国家级奖项级别高于省级奖项,同一项目如获得国家级奖项后很少再申请省级奖项,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不重复加分。如在满足2.1.1企业荣誉中企业奖项第(1)条企业所承建的公路工程(不包含隧道工程)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优质工程(李春)奖的基础上,另外再提供两个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优质工程(李春)奖,代替企业荣誉中企业奖项第(2)条:企业所承建的公路工程(不包含隧道工程)获得过省级优质工程奖项,每个奖项0.5分,满分1分,是否给予认可? 回复:以本澄清文件修改内容部分为准。 提问21: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企业奖项中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和颁奖网站公布的获奖结果网页截图,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不重复加分”(招标文件第50页)。由于各个省份政策不同,多个省份近年已经停止发放纸质版荣誉证书。且政府官方网站的公示以及红头文件证明材料已经足以证明公司获得奖项的真实性。我公司所获得的省级优质工程奖只有政府主管部门的官网公示和红头文件,是否予以认可?如不予认可,招标文件此条款是否有排斥部分行政区域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回复:以本澄清文件修改内容部分为准。 提问22:招标公告P5页,项目经理资格要求:2.4其他:提供2018年至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已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第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以项目经理或总工身份承担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2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不含大中修和纯养护施工工程)。请问公路工程路面工程项目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本项目所涉及企业类似业绩、项目经理类似业绩须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公路工程路面、路基业绩不予认可。 提问23:项目总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为地下与隧道工程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三)其他澄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2年12月6日10:00顺延至2022年12月13日10:00 。 2、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2022/11/21 17:30
开标时间变更 2022-12-13 10:00: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2022-12-13 10:00:00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亳州市谯城区交通运输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亳州金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11/24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