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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西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第1标段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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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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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西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亳州市西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项目项目 项目编号 BZQC2022GC018001
招标人 亳州金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桃花源北区南门
招标联系人 方鹏 联系方式 17755998078
招标代理机构 亳州金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亳州市谯城区财金大厦26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侯工 联系方式 18930690027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现将本项目有关问题及重复问题澄清如下:提问1:招标文件P48页企业信用“1.信用评价得分里面,②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信用分值按联合体成员的算术平均分计算;” 请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得分,是按照联合体所有成员信用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分,还是按照各成员信用评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分。 回复:按照联合体各成员信用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分。 提问2:请明确评分办法2.1.1企业信用“3.2019年以来,企业提供一例纳税信用达A级信用的,得0.5分,满分0.5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官方截图);”是否联合体任意一家成员单位提供即可 回复: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提问3:请明确:①评标办法2.1.1企业奖项“2、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可)在污水处理科研领域研发项目获得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证书的,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证书的得3分,获得过省级科学技术奖证书的得1分(同级别证书不累计计分)。满分3分。” ②招标文件第6页“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其中“(6)招标文件中的企业施工业绩(含门槛业绩)、施工奖项等要求,需要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运维业绩和奖项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③招标文件第47页2.1.1条企业信用“2.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可)具有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一级的,得1.5分,二级的得0.5分,满分1.5分;” ④招标文件第47页2.1.1条企业信用4、投标人(包含联合体运维单位)主持过水处理领域国家级“科研课题(如国家“863计划”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等的,有1个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合同及验收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奖项、业绩、运营服务评级、课题是否必须由联合体中专业的运营单位提供? 回复:资格项中企业施工类似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资格项中企业类似运维业绩须由联合体成员中指定为运维单位的成员提供;评分项中业绩、奖项、运维等级、课题等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描述:“养老保险须提供 2022 年 1 月以来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同时提供与缴纳养老保险时间匹配的工资证明(需提供工资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明确投标单位各区域分公司社保是否满足本项要求 回复:可以。 提问5:招标文件P44 2.11企业信用4.投标人(包含联合体运维单位) 主持过水处理领域国家级“ 科研课题(如国家“863 计划”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有等的,有 1 个得 1.5 分,满分 3 分。请问课题依托单位是否认定为主持单位? 回复:是。 提问6:招标文件P21页,9.8项,1.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书)中的推荐产品品牌或参考产品品牌(如有),是为了说明该产品的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投标产品质量、性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优于或相当于推荐产品品牌或参考产品品牌的,均可以参加投标。请问是否可以不按照推荐产品品牌投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7:招标文件P34页,3.2.4.1 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原则上均由承包人组织采购,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采保费及检验试验费等。投标报价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的格式注明材料及设备的规格、品牌、生产厂家(产地)等,若所报清单中未注明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及产地,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并经招标人同意,且价格不予调整。请问投标文件格式内无品牌填写栏,是否可以按照工程量清单填写价格,不明示产品品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8:招标文件第47页2.1.1条企业信用4.投标人(包含联合体运维单位)主持过水处理领域国家级“ 科研课题(如国家“863 计划”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等)的,有 1 个得 1.5 分,满分 3 分。(须提供合同及验收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明确提供任务合同书及课题验收结论书是否符合要求?请明确验收证书、验收结论书是否需相关部委盖章? 回复:符合要求,需要相关部委盖章。 提问9:招标文件第47页2.1.1条企业信用4、投标人(包含联合体运维单位)主持过水处理领域国家级“科研课题(如国家“863计划”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等的,有1个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合同及验收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请问自来水或水源保护相关科研课题是否满足得分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需是污水处理相关研究方向。 提问10:招标文件P146页的投标函与电子制作软件中的投标函格式不一致,请问是以哪个投标函格式为准?若以招标文件P146页的投标函格式为准,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怎么处理? 回复:电子制作软件中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电子制作软件中自行调整。 提问11:招标文件P11页说明:本项目不要求将上述专职人员持证情况列入投标文件。请问在投标文件中是否只需要列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其他专职人员资料在是否在中标后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提供?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2:我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证明,包含了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工资证明也包含了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连续6个月的工资证明,请问此条件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 提问13:企业类似业绩中,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中均未体现处理规模,能否用业主开具的证明或初步设计等材料证明处理规模。 回复:可以。 提问14:招标文件P46页企业奖项评分标准要求:“1、2019 年至今,企业所承建或参建的市政类工程项目获得住建部(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 3 分;获得“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具体名单附后)的,每项得 1.5 分。本小项满分 3 分。同一项目获得的不同奖项按最高奖项计分;2、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可)在污水处理科研领域研发项目获得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证书的,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证书的得 3 分,获得过省级科学技术奖证书的得 1 分(同级别证书不累计计分)。满分 3 分。” 根据上述描述:1、施工奖项的时间要求为2019年至今;2、科学技术奖则没有时间要求。 根据P49页注:“①企业和拟派建造师奖项……以上奖项是指:施工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此处描述对奖项定义为施工奖项。 ③以上业绩、奖项时间:自2019年1月起至今(获奖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此处我方理解③是对前述施工奖项和业绩中“2019年1月起至今”时间要求的解释,即相关获奖证书颁发时间和施工业绩竣工验收时间需要满足2019年1月起至今的要求。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开信息查询,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大会尚未召开,即2019年至今仅评选了2019、2020年度两个年度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而根据2019、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录,在污水处理科研领域研发项目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证书且具有4万吨/天以上污水厂运营业绩的国内大型水务运营类企业,如北控、首创、碧水源、光大水务、中环环保等企业均未获得,仅有中节能国祯环保获此殊荣。该条款如必须为2019年至今污水处理科研领域研发项目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则指向性明显,使招标缺乏竞争性。违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不得含有排斥其他潜在的投标人的相关规定。综上,企业奖项评分仅对施工奖项有时间要求(自2019年1月起至今),科学技术奖没有时间要求,招标文件中对奖项时间要求描述存在不一致,请明确。 回复:1、招标文件第49页注释部分:以上奖项是指:施工是指市政公用工程,其他见招标文件。该部分提示投标人施工部分奖项仅可提供市政公用工程奖项,如涉及到其他类型奖项,则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2、2021年度科学技术奖年尚未评选,提供2018年-2020年度的均予以认可,该奖项的其他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5: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土地税、保险费?如需缴纳请提供土地使用税税额和房产税税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6:是否需要缴纳环保税?请提供缴税要求。 回复:按国家法定标准执行。 提问17:请明确污泥的运输距离多远?污泥外运至处置单位后污泥进一步处置费用是否由甲方承担?如否,污泥处置单价是多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8:招标文件中联合体没有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请明确是否联合体各单位分别授权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授权委托人还是仅出具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9:请明确,投标文件盖章要求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所有单位均进行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盖章部分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0: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均未要求提供项目经理(拟派建造师)类似业绩,评分办法2.1.1中注②要求“拟派建造师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建造师(项目经理)的名字为准。”,请明确项目经理(拟派建造师)是否需要提供类似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1:招标文件第34页描述:“除发包人提供材料及实行暂定价(如有)的材料和设备以外,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疑问:根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9.7条物价变化第9.7.1和9.7.2条,人工及材料价是否可调。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2:厂区内西南角为中水预留用地”,请明确预留时间,在中水使用前,我司是否可以将该用地考虑为临建用地。 回复:中水施工建设前可以使用该用地为临建用地。接属地政府通知要求建设中水项目时,务必立即拆除临建,具体时间待定。 提问23:招标文件第48页2.1.1条企业信用“②以上业绩、奖项时间:自2019年1月起至今(奖项以或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由于以上业绩包含污水处理厂运维业绩,那么需要对运维业绩时间进行界定,请问污水处理厂运维业绩是否以运维协议或合同签字时间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4:亳州市西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污水处理厂运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模式,类似于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模式,那么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不包含在运营管理服务费中,该部分费用由业主单位承担,是否可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5:招标文件第13页一、运维费结算方式:1、控制价单价为1.08元/m3/天(含税),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60000m3/天。 请问是否是控制价单价为1.08元/m3(含税),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60000m3/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6: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运维合同,②、价格结算:每年报审计事务所审计一次,审计完后一个月内按审计金额付完余款。 请问审计产生费用,由招标方承担还是中标方承担? 回复:运维部分的审计由招标人自行组织,不产生审计费用。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2022/8/30 17:30
开标时间变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亳州金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亳州金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