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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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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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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2次)
项目名称 亳州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项目 项目编号 BZSJ2022GC045001
招标人 亳州市教育局 招标人地址 亳州市药都大道亳州电大院内
招标联系人 李方坤 联系方式 13515681209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亳州市经开区国购汇金广场B座11楼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王瑞瑞 联系方式 13966895158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关于亳州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答疑文件 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现就亳州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ZSJ2022GC045)疑问, 回复如下: 提问1:“采购内容清单”部分参数要求具有严重的倾向性,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议删除以上特定软著及测试报告要求,或执行本项目前两次项目答疑文件中的回复意见,“类似产品软件功能应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并提供响应软件著作权证书,其著作权名称不作为评审依据”。 回复:本项目所列产品软件著作权名称仅为方便描述软件功能,未指定任何厂家,不存在指向性和排他性。类似产品软件功能应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并提供相应软件著作权证书,其著作权名称不作为评审依据。 提问2:采购需求中的“互联网学校”“网络教研系统”“名师工作室”等模块中的直播功能与“直播互动系统”的关系不明,影响平台开发及投标报价。修改建议:基于直播功能的复杂性,需要明确平台中各个模块中的直播功能的关系。建议明确所有模块的直播功能均采用“直播互动系统”进行直播。 回复:采购需求中的“互联网学校”、“网络教研系统”、“名师工作室”等模块中的直播功能基于平台应用层,满足不同场景应用需求的小型直播活动,不限定直播活动的前端设备。“直播互动系统”则是搭建基于录播教室的直播云平台,为接入平台的录播教室提供云服务,限定录播教室作为前端设备发起直播活动。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采购需求中的“市基础教育资源”模块部分建设要求不明确,具有倾向性。事实依据:项目设计方案中,“市基础教育资源”模块要求提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资源,要求教师可直接观看名师课堂实录视频并可收藏使用优课中的各类资源。“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是教育部开展专业教育教学课程评选活动,活动开展途径是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因此,该活动的相关资源也只能对接“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形式实现查阅,其他软件开发厂商无法直接提供。若有厂商能够提供相关资源,必然是“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开发企业天喻,能够符合此条件就具有了唯一性。违反了国家招标法。建议修改:将招标参数中关于相关内容修改为“与国家一师一优课平台实现对接”。 回复: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是国家教育部开放资源。本项目所建平台要求与国家和省智慧教育平台互联互通,市基础教育资源模块中所列资源国家和省智慧教育平台中已有的内容,要求能够直接调用并使用相关资源进行教学活动,国家和省智慧教育平台中没有的需中标商按要求提供,不存在任何倾向性。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招标文件第34页“企业信用”的评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一级证书的,得 1 分,二级证书得0.5分。(满分 1 分) 事实依据:安徽省内公司均不满足,就连一些知名的智能化集成公司,如科大讯飞、科大国创等省内这些专业的大型集成公司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均为2级证书。我们以为,此项目省内公司有实力、也有能力把此项目做好。把一项省内所有集成公司都无法满足的证书作为评分项目,我们有理由怀疑是有人和外省公司串通起来,屏蔽省内公司,谋取项目中标,是明显的串标行为。 建议修改: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三级证书得0.5分(满分1分)。 回复:本项目面向全国招标,并非仅限本省企业,本项要求作为加分项,一级证书得1分,二级证书得0.5分,分级设置合理。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招标文件第 34 页“企业信用”的评分:6.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安徽省内公司均不满足,就连一些知名的智能化集成公司,如科大讯飞、科大国创等省内这些专业的大型集成公司的均无此证书。我们以为,此项目省内公司有实力、也有能力把此项目做好。把一项省内所有集成公司都无法满足的证书作为评分项目,我们有理由怀疑是有人和外省公司串通起来,屏蔽省内公司,谋取项目中标,是明显的串标行为。建议修改:删除“第6条”评分项。 回复:本项目是一个覆盖范围广,使用频次高,对网络及信息安全要求较高的项目,需按照信息安全等保三级标准建设。因此本项目将系统网络建设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作为重要指标考虑。在评标办法中将等保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作为加分项设置,符合本项目的建设要求。本项目面向全国招标,并非仅限对本省企业。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6:招标文件第 33 页“项目组成员信誉”: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为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得1分。本项满分2分; 事实依据: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本身就是计算类专业高级职称。该评分项要求项目经理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二个高级职称,属于重复设置高级职称,同时,招标公告中,项目经理已经要求是“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单单一个项目经理就要求二个高级和一个一级注册建造师,属于过度要求,用意明显。据查,省内公司又均不满足,而又是浪潮软件公司可满足。 修改建议: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本项目2分。 回复:项目要求施工企业具有相应等级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等级的机电工程等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在加分项中,将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为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作为加分条件,设置合理。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7:招标文件中的“教师移动终端”和“学生移动端终”的招标技术参数仅对产品参数做了要求,没有对产品的质量和供货能力作要求。事实依据:目前,市场上有几十种移动终端品牌,这些品牌质量良莠不齐,而本次采购教师移动终端6228台、学生移动终端 10.38 万台,预估价值占项目预算的一半以上,产品要求质保五年,如此大的采购量,招标参数中没有对生产厂商提出要求。 建议修改为: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产品质量,防止恶意投标,建议“教师移动终端”产品参数中增加“*生产厂家具有国家部委颁发《创新型企业》证书”;所投“学生移动终端”产品参数中增加:生产厂家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ITSS二级及以上认证证书”。 回复:招标文件中“教师移动终端”和“学生移动终端”已设置相关参数作为核心参数。为避免倾向性和排他性,贵公司建议不予采纳。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8:招标文件评分“2.1.1、企业荣誉、企业信用”: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一级证书的,得1 分,二级证书得0.5.分。(满分1分);6、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得1 分,否则不得分。事实依据:信息技术服务运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是体现一个公司的运维能力,省内的智能化集成公司,如科大讯飞公司在蚌埠、六安等也做过比本次亳州项目大得多的同类型项目,运维也良好,科大讯飞公司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也仅为二级。亳州本次项目要求提供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一级证书,我司有理由怀疑该证书是为某公司刻意设置。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申请指南,该证书是针对一个公司从事等保测评工作的一个证书,且本次项目非等保建设项目,采购清单中也没有任何信息安全设备,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无直接关系,将此证书作评分项完全不合理,说明只是为了某公司专门设定,只是为了屏蔽其他公司。建议修改:1.第二条修改为“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2.删除“第6条”评分项。 回复:请参照本通知提问4和提问5回复执行。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补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充文件为准。 2022年7月25日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2022/7/24 17:00
开标时间变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亳州市教育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