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提交时间: 0天1小时4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7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交易平台提交
工程科初核
工程科复核
交易平台提交
工程科初核
工程科复核
提前实施亳州市2021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G237济宁线(K347+480~K352+005)路面修复工程
答疑澄清文件
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提前实施亳州市2021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G237济宁线(K347+480~K352+005)路面修复工程(项目编号:BZSJ2022GC015号),现将答疑文件回复如下:
提问:本招标文件P72页,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最后有一项“本项目采用就地热再生处理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掌握就地热再生处理技术和具有相应施工设备及能力。为保证项目建设目标顺利实现,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就地热再生机组一套(其中需包含与加热机三台、复拌提升再生机一台)的证明资料,以证明其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采购发票或有效果的租赁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原件中标后由招标人进行核查)”。本项目无类似施工技术,投标过程中不需要提供就地热再生机组设备相关证明。
回复:删除本招标文件P72页,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本项目采用就地热再生处理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掌握就地热再生处理技术和具有相应施工设备及能力。为保证项目建设目标顺利实现,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就地热再生机组一套(其中需包含与加热机三台、复拌提升再生机一台)的证明资料,以证明其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采购发票或有效果的租赁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原件中标后由招标人进行核查)”此项要求。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补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亳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