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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未列入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指引

信息时间:2024-04-29 17: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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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亳州市未列入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活动,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特制定《亳州市未列入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指引》。

一、未列入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范围

(一)自主交易项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

(二)其他交易项目:除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矿权及自主交易模块外的项目。

二、未列入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办理流程

(一)代理机构选取

招标(采购)人(以下统称采购人)切实履行好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权,选择信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代理机构代理交易业务。代理机构服务费用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代理协议中约定。

    (二)采购文件编制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交易文件。交易文件内容要完整、准确,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同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 

(三)项目登记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项目登记。项目登记参照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政府采购项目登记。

(四)交易文件和公告发布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交易文件和公告的发布。

(五)交易文件获取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交易文件等交易信息。

(六)答疑澄清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对交易文件有疑问,应按照交易文件约定,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疑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按照交易文件规定对其提问进行澄清答疑。

(七)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等)组建

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和交易文件约定组建项目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等)。

(八)开标评标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标评标活动,确保项目交易合法合规。同时,开标评标全过程应录音录像,并作为项目资料归入项目档案管理。

(九)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于规定期限内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向中标(成交)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质疑和投诉

采购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文件的约定办理质疑和投诉事宜。代理机构在其委托权限范围内配合采购人办理质疑、投诉事宜。

三、专家评审费发放

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参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支付标准》(亳公管〔2018〕68号)发放。

四、档案管理

项目交易资料应及时归档,项目档案应完整、规范,涉及交易活动每个环节的交易资料和费用支付凭证等都应整理归档。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妥善保管交易档案资料。

五、联系方式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人:马子红、张倩倩

联系电话:0558-59910750558-5991169

(二)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马步平

联系电话:0558-7210199

(三)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张瑞瑞

联系电话:0558-7628822

(四)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徐  

联系电话:0558-8800068

(五)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人:何东东

联系电话:0558-551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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